2007年4月23日 星期一

我對宗教信仰的反省

生命的尊嚴與
死亡的尊嚴讀後感
作者:王道仁

之前寫的東西...雖然有些想法會慢慢改變...但仍值得參考...

大綱:
一、 前言
二、 什麼是信仰?
三、 科學與信仰
四、 人需不需要宗教信仰?
五、 我的宗教信仰
六、 我對自己信仰的反省
七、 基督教信仰和其他宗教信仰
八、 基督教與生死學
九、 結語
十、 參考書目
一、前言
我是一位基督徒,而且我對這份信仰是認真的。平常我的信仰就有受到一些挑戰,我也會思考並面對這些。這次讀傅偉勳先生的書《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讓我思考一些新的問題,也增長了一些知識。這篇報告就是將我平常對自己信仰的一些反省和讀完這本書的心得綜合起來寫成的,在這裡特別感謝父母及哥哥的意見。
二、什麼是信仰?
什麼是信仰?大部分的人把信仰二字侷限在宗教方面,像我上傅佩榮教授的宗教哲學課,他就認為人和超越力量或超越界建立關係叫做信仰,表現在外的形式便是宗教。也有人認為信仰是主觀的,如傅偉勳先生在書中所提:宗教真理就主體性信念信仰言,雖然可以堅持「絕對永恆性」,但就客觀事實言,祇能說是一種可能性[1]。既然是可能性,就是每個人可以主觀的選擇不同的信仰而彼此相容。
我對信仰有另一套廣義的解釋:信仰是人所相信的絕對真理。所謂絕對真理,就是客觀的事實現況。我認為大部分的人對絕對真理都有自己的一套信念:有人相信宇宙中沒有絕對真理(其實他所信的這句話本身就被他認為是一個絕對真理)、有人相信世界是由大爆炸起源(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說法似乎未說明大爆炸本身是如何被引發的)、有人相信有神的存在、有人相信人是由動物演化而來(其實這不一定違反基督教教義)、有人相信科學能解決一切人類的問題、有人相信世界是由原子組成、有人相信有靈魂的存在……這些我都把它稱做為信仰。
按我這個廣義的定義,信仰似乎改作「對真理的信念」比較合一般大眾的想法,我似乎把信仰用得太廣了。但我如此定義,是要凸顯信仰和一般的信念其實並沒有差很多。有些人認為宗教、信仰是過時的信念,在現代科學昌明的時代早該破除了。但我們的許多知識其實是建立在有限的證據(evidence)及歸納法上,例如經驗定律、進化論等,而這些皆無法被證明。我們依此所建構出來的信念系統,最多只是靠證據多寡等等來判定是否要信。那麼信仰和其他信念有何不同?信仰一樣是面對一套信念,經過判斷證據,來決定是否要信,如燒香拜佛看靈不靈。所在的差別只有一處:證據可信度的高低。信仰,未必比平常的信念證據要少,反而是有許多信念我們未經思考就隨便接受,例如相信教科書權威。

另外我認為:相信、不信和懷疑各是一種信仰。不信鬼魂的存在未必比信鬼魂的存在高明,而是要看證據的判斷孰強孰弱。若是皆未經思考就判斷,那二者其實半斤八兩。持懷疑態度也是一種信仰,相信現在證據還不夠,因此不相信。這有一個問題:何時才算是證據夠呢?證據要求多的比要求少的高明嗎?這也是做了一個價值判斷,是另一個信念。最嚴格的懷疑論者證據要求可說比我們都高,但他可能無法按他的信念活下去,這樣是好嗎?而誰能確定在宗教領域證據要求多少才是最好?
三、科學與信仰
科學和信仰的關係是什麼?有人認為它們關係是對立的,有人認為是並存而不相容。我認為以信念的觀點看,科學和信仰沒什麼很大的差別:大部分都是由證據等建構出來的信念。但宗教信仰涉及的範圍是整個人生,對個人的影響要大過一般自然科學的影響力(我在此指的自然科學,主要指物理、化學、生物這些方面,並不包含數學、哲學等)
先來看看一般自然科學:我們目前所相信的科學理論,很多都是從經驗定律導出來的。所謂經驗定律,其實就是沒有直接的邏輯證明,而是根據少部份的觀察和證據,並運用歸納法導出的全面性定律。我們看到一百隻天鵝都是白色的,於是歸納第一百零一隻甚至所有的天鵝也是白色的;我們看到一百次物體的受力下的作用,於是歸納出牛頓第二運動定律,認為第一百零一次甚至所有自然界物體的運動均按此規律進行。歸納法在許多領域中被認可,因它的證據我們覺得足夠而可以接受和相信。歸納法出來的定律有時也會出錯,於是科學的理論就被更新,例如牛頓的運動定律被愛因斯坦相對論所取代。我們用這樣的觀點去看科學時,就可以發現科學知識其實並不像我們想像中那樣牢靠:在嚴格的思考下,它們有許多是未經證實的。若按我廣義的定義來看,許多科學理論都是信仰。
一般提到科學,還會強調科學的方法。所謂科學的方法,就是提出假說,而用實驗加以驗證。好的假說,必須有可誤性(falsifiability) [2]意思是若假說有誤,就可以找到方法驗證來顯出它的錯誤。像佛洛依德的許多假說,如性慾主導的心理學觀點,就不是一個很好的假說。因為不管一個人的實際行為表現如何,反應如何,他都可以用那一套理論去解釋:這套理論是沒辦法準確預測行為的。若是有反應超出理論的解釋,他又可建構新的理論去包含它。因此佛洛依德的許多理論雖然很有啟發性,但可說是無法證實。宗教信仰有無可誤性呢?那就要看建立自己宗教信仰的證據是什麼了。若是宗教中的一些客觀描述有可誤性,例如耶穌復活,那麼這個宗教信仰也有可誤性。另外信徒對於一些宗教上的描述也有他自己在心中的判斷,例如一些猶太人在被納粹逼迫後就無法相信猶太傳統的上帝,因他們所認識的上帝是在他們遭遇患難時會伸出援手的[3]。若是所有信仰完全無可誤性,那怎麼會有人改信不同的宗教,或什麼都不信呢?這樣的事實顯示出人在主觀上也可把宗教做某種程度上的驗證[4]
其實我們所接受的許多科學理論,是未經嚴格科學方法建構出來的,像進化論就是一例。進化論這個假說,只有微觀進化能在實驗室中被驗證,但這並不保證巨觀的進化是這樣累積而成,因從微觀進化到巨觀進化其實還有不小的距離。而因為巨觀進化的時間太長了,我們根本無法用實驗來測試。另外現在細胞與分子生物學實驗雖然可以作出人造環境下的「天擇」,來決定微觀進化的方向,但如此也無法證明實際世界上的進化過程就是按我們所作的實驗。許多科學家之所以接受進化論,是靠證據。他們覺得進化論合理,且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因此相信它。至於一些仍未解決的疑點,比如說消失的環——常常找不到中間型化石,他們則增加一些新理論去解釋。如此來看,進化論當中有很多部份並沒有運用科學的方法,更可將其解釋成一種信仰。
科學的態度是另一個我們要討論的課題。科學態度包括「永遠願意被改變而接受可信的新理論」和「對要相信的知識先做嚴密的考證」等等。有人認為宗教信仰和科學理論的差別在於:宗教信仰是人不管怎麼樣都會堅持的,甚至在發現矛盾時;但科學理論所講究的就是科學的態度,願意放棄舊理論接受新理論。但仔細想想:前述已提到宗教信仰仍有可誤性,表示宗教徒未必沒有科學的態度。而大部分人相信科學理論根本未經自己的考證,反而是許多宗教徒在接受信仰時先經思考、求證,豈不是更具科學精神?
以上只是想說明:我認為相信宗教和相信科學,後者未必比前者更具科學精神。
四、人需不需要宗教信仰?
人需不需要信仰?首先我想以人生認定的價值來討論。人活著一定要有自己認同的價值,或者是金錢、考上大學、道德修養、學術成就等等,這樣人生才有它的意義和方向。若是沒有任何價值,人就不知為何而活,陷入茫然和迷失中。但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的價值觀並不能構成人生的意義,因它們常常由於目標達到(如考上大學)或已無望達到(如鋼琴家手殘廢)而消失。因此人生在世最好要有自己對人生最根本價值的一套見解,來構成人生終極的目標和方向。若是讓自己迷失在別人的價值觀當中,或用一般價值為自己找生存的短暫理由,並不是對自己負責的生活態度。而我把這套對人生最根本價值的見解稱作一個人的終極價值觀(或可和傅偉勳先生所說的終極目標[5]相對照)
我認為我們可以把終極價值觀也歸類成一種宗教信仰,因為終極價值觀的建立常常有它預設的死後世界觀。而且死後世界觀對現世的人生觀有深遠的影響,例如若有人信死後就什麼都沒有了,那他可能會採取及時行樂的態度,並可能對道德價值嗤之以鼻。而覺得不須討論死後世界的人,他預設的死後世界觀是死後的世界不比現世重要或那是死後才要面對的問題。這就是一種宗教信仰。不管終極價值觀是否有其死後世界觀,它和宗教信仰在相信上其實有同樣的立足點:有些人終極價值觀的建構其實是在成長背景下自然產生的,甚至比宗教信仰還沒有理由。按這種觀點,我認為人人都應有宗教信仰,而且大部分認為自己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其實都有(前面就曾討論過,相信、不信、懷疑皆可稱為信仰,應用到對終極價值觀的態度上,就成為宗教信仰)
以此來看,對宗教信仰持懷疑態度的人,應也要以同樣的標準懷疑自己的終極價值觀。但若是懷疑所有終極價值觀,人還有什麼意義存活下去?持完全懷疑態度的信仰,可能因覺得證據不夠而除了「懷疑」之外什麼終極價值觀都不信,而這是健康的人生嗎?我認為不是。但叫人什麼證據都不用有就相信,這我也不太能接受。那麼懷疑到什麼程度才是較好的、健康的呢?人天生適合的程度是到哪裡呢?我認為人自己心中應設立一個合理的標準,證據到一定的程度就選擇相信,這才是比較好且健康的作法。
因此我認為人是需要宗教信仰的,這宗教信仰包括終極價值觀。
五、我的宗教信仰
我從小在基督教的家庭中長大,自小就有機會接觸教會,聽媽媽說有一次我決定作基督徒,於是她就帶我去受洗了。小時候是大人說什麼我們就信什麼,比較沒有分辨的能力,但這仍可稱為我信仰的開始。在我國小的時候,我曾一度因同學的排擠而想自殺,那時我就問了一個問題:人為什麼要活著?這可能是我思考人生問題的開始吧!到了國中,由於教會中青少年團體的接納,讓我對教會很熱衷,而在此時我對信仰也開始認真追求起來。但隨著年齡的增加,我對我的信仰產生了許多問題:進化論和聖經創世記寫的是不是有矛盾呢?我憑什麼相信聖經是對的呢?我憑什麼知道我所信的是真理呢?那時我就參加了教會的慕道班,它是專為解決這類信仰問題而設的主日學課程。在慕道班當中,我有機會接觸到更多問題,並在那裡獲得了許多的解答。
除了上慕道班的課程之外,我也自己找了一些研討基督教信仰可不可信的書籍來看,對基督教信仰做考證。而且為了對自己負責,我也稍微認識一下別的宗教信仰。雖然我對別的宗教的考察沒有對基督教的嚴謹,但我的邏輯是這樣:基督教不認為其他宗教是真理,若基督教信仰是真理的話,那就不必再詳細考察其他宗教信仰了(基督教和其他信仰的問題,後面還會談到)。我在自認足夠的查考之後,覺得基督教十分可信,於是在升高中那年六月六日接受了教會的堅信禮(我所在的長老教會小時候受洗之後,長大還要堅信禮,表明自己認可決定接受信仰)。當時我考察了許多東西,以下只舉一個例子讓大家了解我相信基督教的一些客觀證據(若是要自行研究,建議看《鐵證待判》[6])
耶穌有沒有復活,是判斷基督教真假的一個好的依據。耶穌若沒有復活,正是一個好的證據支持祂是創造生命的主的兒子。祂在死前也預言祂的復活,祂若真的復活也支持祂所說的話是可信的。我們怎麼知道耶穌有沒有復活呢?首先先不要用科學的觀點認為這是不可能,因未經研究遽下結論正是不科學的態度;而若真有造物主,所有科學定律都是由祂創造,祂要讓人復活也絕不是一件難事。談到耶穌復活的證據,在《鐵證待判》一書中有豐富的討論,以下僅提一點論證:耶穌的門徒在耶穌被抓之後,聖經記載門徒們慌張的躲起來,甚至回去重操舊業。聖經的記載可不可信呢?不管如何,在老師被當局抓走(耶穌的一些事蹟有非基督徒的人記載過[7]),後來被殺,學生們躲起來或回去重操舊業應是合理的判斷,聖經也沒有必要故意捏造這一段以破壞門徒形象。若是聖經記載屬實,而耶穌卻沒有復活的話,歷史上後來的變遷就令人疑惑了。經過一段時間後,門徒們開始到處講耶穌復活,並且遭到羅馬政府的迫害卻仍然繼續。基督教初期受到羅馬政府的強力迫害,後來卻漸漸傳開,甚至成為羅馬的國教。是什麼改變了門徒們呢?在他們所信奉的、猶太人長久期盼的救贖者被抓去釘十字架的時候,他們應該會覺得被騙,或心灰意冷而不再想提這事。到底是什麼改變了門徒們以致他們開始如此熱心的傳教呢?根據教會傳統的記載,門徒們到最後幾乎個個不得好死,而以羅馬政府初期對基督徒的迫害來看,這也是合理的記載,那麼有人會為了堅持一個謊言而到這種地步嗎?門徒們又何苦騙許多人成為基督徒然後被迫害、被殺?
我的堅信禮並不代表問題的結束。升上高中之後,我有時又會想到新的問題,有的時候舊的問題忘記了解答,又重想一遍。於是我過得很累:新的問題產生,動搖我的信仰,我幾乎要等到我又想通了才能舒服的生活下去。這樣下去我如何維持我的信仰生活呢?在不斷的發現和解決問題後,我下了一個決定:我要堅持我的信仰,不再因突來的問題而隨便動搖。我的邏輯是這樣的:宗教信仰若是這樣容易被動搖,那怎麼能活得下去呢?看來應是要證據到一個程度之後,決定長期甚至永久堅持自己的信仰。過去的經驗告訴我,我的問題不斷的被解決,因此我相信以後的問題也會被解決,因此我決定對我的信仰作一生的付託(這部份的討論後面還會提到)
這就是我相信基督教的簡要歷程,以下說明我對我如此信仰的反省。
六、我對自己信仰的反省
我這樣相信,到底符不符合科學的精神呢?我是經過檢驗證據而相信的,而且絕對不是一兩天的草草了事,不過我基督教家庭的背景可能減少我對證據的要求。我對證據的要求是多少呢?至少我可以說我所信為真的機率大於為假,並且至少有大到一定的程度,不過程度是多少我也不太確定。這樣的證據足不足夠?宗教信仰能建立再這樣的證據支持下嗎?是不是符合每個人的需求?不管別人如何,我前面有提到,相信、不信、懷疑各是一種信仰,那麼其實我所設立的證據標準和別人所設立的並不一定有高下之別。證據的檢驗標準比我嚴格的人其實是比我更相信「懷疑」這個信仰,而這不一定是對的。當然我自己也不能說我的絕對最正確,但我可說我和別人所站的「迷信」程度一樣。而按我前面所討論的人需要信仰的論證,正可支持我所作的決定。
再來我要反省的,就是我對基督教信仰一生的付託,而這基本上是一種意志上的決定。我做了一生的付託,是不是違背了科學的精神和態度呢?以後我會不會死守自己的信仰而不肯改變呢?按這樣,我怎麼能傳福音邀請別人來認識基督教這份信仰呢?他們也可以堅持自己的信仰啊!
我想對信仰認真的人,至少要對他所信的作長期的付託,否則常常在搖擺,根本信不下去。這必須要有個前提:就是選擇信仰前是否作過周密慎重的考慮。那是否有必要作一生的付託呢?而這一生的付託是否真能達成?按我的想法:作長期的付託免去了那段時間再考慮、再搖擺的艱辛,而一生的付託則是長期付託的擴大,免去了一生的負擔。人是會忘記的生物,記性不好的結果很可能會造成不作一生付託的人的困擾。是不是隔很久忘記了就又要重新開始信仰的追尋?這樣不是很麻煩又無意義?因此對從前想過的問題,雖然現在忘記了,信任並接受以前的討論應是合理的。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萬一又有新的反對證據出來呢?有一個解決方法是只對新證據考慮,而不作一生的付託。但有時人們連自己想過什麼都不一定記得,而且小的新證據和論證可能出現得十分頻繁,甚至仍讓人無法安心過活。或許仍需作一生的付託吧!
一個人考慮相關的證據到相當的程度後,相信新證據也終必可解決,因此作一生的付託,我們不能說他這樣一定不好,而且信仰在這裡不一定失去了可誤性:這個人「相信」可誤的狀況不會出現。但他的這個「相信」有沒有可誤性呢?可能有。在有且發生的狀況下,那個人是有可能放棄他一生的付託。不過正如我前面論證人需不需要信仰時所提,我們不知道作不作一生的付託哪個是較好的、較健康的。說不定人本該在一定的考慮之後作一生的付託,才是人天生的健康態度。若是他的信仰在此點喪失了可誤性,我們可以說在這點上他不科學,但這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因那種科學的態度也不一定適用於宗教信仰領域。可能在這點上不科學是正確的選擇呢!
對我來說,我已做了一生的付託。若是有新的論證或證據,我仍然願意好好的去思想,但我相信問題終必獲得解決,因此就算我一時想不出答案也沒關係。我想我的選擇,是我自己可以接受而合理的。
七、基督教信仰和其他宗教信仰
傅偉勳先生的書中,他認為要分辨兩種宗教:單獨實存的真實本然性宗教和制度化的非本然性宗教[8]。他認為「真實的宗教,以單獨實存的本然性的心性體認為本位,或喚起本心本性的悟覺,或建立積極正面的信念信仰,提供有關宇宙的終極真實,人生的終極目標,以及可行的解脫進路等等的特定答案,而由單獨實存依其自由意志與精神需要,予以抉擇」[9]。而「制度化的宗教常以歷史傳統,既成組織(教會、僧伽等等)或既得威權,歪曲原先的真實本然性的宗教真理,而以客觀化、絕對化、外在化的片面方式,轉變成為獨斷教條,不容具有開放性、進取性的教義詮釋。制度化的宗教很難接受科學真理的衝擊或哲學理性的批判,對於其他宗教傳統多半採取鄙視排斥的態度,也更不可能理會現代社會多元開放性原則」[10]傅偉勳先生在這裡和附近的前後文認為:真的宗教是沒有客觀性真理的,因那些都通不過現今科學哲學的批判。人可以按其需要及自由主觀的選擇相信一個宗教,但不否定別的宗教。各個宗教在客觀上只是可能性的一種,可以並存,不相衝突[11]
我認為傅偉勳先生這種想法,是另一個宗教信仰,而我不同意這樣的信仰。基督教的真理在我看來,未必通不過客觀的科學批判;且雖然對於哲學我的接觸不夠深而無法判斷,但我相信必能通過。反面上來說,由科學的精神去檢視基督教的信仰,反而顯出其可信(這在前面的部份就有提及)
基督教一直被批評是胸襟狹隘、沒有包容心等等,但其實真理本身就具有排他性。若是客觀的絕對真理存在,這真理就是唯一的。「真理」二字本就否定了其他。按傅偉勳先生的想法,真理是「宗教可以並存」;但按基督教的想法,真理是「唯有基督信仰為真」,而這兩個真理本就不相容。其實按我來看,我們基督徒幹嘛無聊,強調自己是真的、別人是假的來自找麻煩呢?若是我們不堅持,傳教不是更方便迅速嗎?但這不是我要不要就可以決定,而是看事實和真理。
從另一個角度看,真理一定會強調自己是真理,不是真理的才有可能覺得什麼都好沒關係。這就好像一堆人自稱是我爸爸,真的是爸爸的一定堅持他才是真的爸爸(但這不代表堅持自己是真的爸爸的就一定是真的),但只有假的爸爸才會覺得沒關係,大家都可以是爸爸。像傅偉勳先生強調放棄制度化的宗教,就是因他認為「宗教可以並存」是真理,而無法容忍自稱唯一的宗教存在。若是他不認為「宗教可以並存」是真理的話,他又何必反對他所謂的制度化宗教呢?真理永遠只有一個。
如此來看,傅偉勳先生所持的真理和我所信的真理,哪一個可信呢?這就要看每個人自己的思考、論證和判斷。
八、基督教與生死學
傅偉勳先生對現代生死學的觀點有其見解,我們由前面所提他所認為「真實的宗教」即可見一斑。但我認為那是另一個宗教信仰,我無法接受。其實生死學是不可能不分宗教的,因不分宗教就是另一個宗教。至於基督教如何來看待生死學呢?其實這很容易透過教義解決。人死後要復活面對審判,基督徒雖然有罪,卻因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代替我們付上犯罪的代價,於是我們得以和上帝和好,而祂的復活也勝過了死亡。因此靠著我們對上帝的信心,我們可以坦然面對死亡,並相信這死只是暫時的,日後我們要復活和上帝在一起。
另外,對於非信徒我們該怎麼辦呢?我們該如何幫助那些不認同基督教卻要面對死亡的人呢?我想,用愛來對待他們是很好的方法。基於愛他們的心,我們會努力向他傳福音,希望他能得到屬天的福氣和平安。若是他無法接受,我們也可以用愛心陪他們渡過生命的最後時期,並儘量幫助他們。
九、結語
傅偉勳先生在書中引德國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的話說:「人是『向死的存在』」[12],並在孔子「未知生,焉知死」的後面補充一句:「未知死,焉知生」[13]。這其實是值得所有人思考的。人死後去哪裡這種死後世界觀,是可以對人的一生有極大極深遠的影響。若能證明無神論為真理,那可能將有基督徒放棄自己所持守的許多信仰價值;若能證明基督教為真理,那可能也會有許多人的價值觀、人生觀有徹底的改變。若能知道真理而按著去行,那是多麼有福氣呀!萬一沒想清楚弄錯了,到時候可能會後悔莫及。盼望我們每一個人都好好思想自己所要選擇的信仰,並為自己所作的決定負責。更願在天國看到你!
十、參考書目
1.麥道衛著,韓偉等譯:《鐵證待判》。台北:更新傳道會,1993
2.傅偉勳著:《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台北:正中書局,1996
3.路易斯‧杜浦瑞著,傅佩榮譯:《人的宗教向度》。台北:幼獅文化事業公司,1996


[1] 傅偉勳,《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台北:正中書局,1996),頁185
[2] 此翻譯取自路易斯‧杜浦瑞著,傅佩榮譯:《人的宗教向度》(台北:幼獅文化事業公司,1996),頁65
[3] 同上書,頁67-68
[4] 宗教主觀上的可誤性原則討論可參照上書,頁65-70
[5] 傅偉勳,《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台北:正中書局,1996),頁103107
[6] 麥道衛,《鐵證待判》,韓偉等譯(台北:更新傳道會,1993)
[7] 同上書,頁111-117
[8] 傅偉勳,《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台北:正中書局,1996),頁185
[9] 同上。
[10] 同上書,頁186-187
[11] 同上書,頁184-185
[12] 傅偉勳,《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台北:正中書局,1996),頁3
[13] 同上書,頁101

7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ALL Books U used are all coming from Christianity background !

What introspection can u really get ???

Use christianity to prove christianity TRUTH ???

Basic LOGIC cannot accept !

王道仁 提到...

你的意見很好...
呵呵呵...
其實我更後來的反省是覺得:
人都受到自己的成長背景,文化處境,家庭學校教育,所能蒐集到的資料等等所影響,很難達到完全客觀。我只能說我已經盡了力囉!盡力去分辨所根據的資料的可信度,在有限的時空下做最好的判斷。
例如鐵證待判的作者本來是不信基督教的,他是後來研究以後才信的,這些歷程是有寫在書裡面,如果有興趣可以去看。
道仁

匿名 提到...

爸爸與宗教的對比不太妥當...

王道仁 提到...

嗯...能不能說明一下哪裡不妥當呢?謝謝!

Unknown 提到...

Good comments, thanks!

Jon 提到...

還不妥當?

教你學問的師父是不是爸爸?
養你身體的奶爸是不是爸爸?
供你吃住的政府是不是爸爸?

你以為基因跟你有關係才是爸爸?
基督教就是這麼沒良才會忘恩負義。把所有別人對你好的全部算在上帝,而不會感恩與人,卻為感恩與上帝而沾沾自喜,自以為虔誠。

印第安人對美國冬天凍得快死了。印第安人幫助美國人。但是美國基督徒卻不去謝謝印第安人,卻去感謝上帝。說是上帝派印第安人來幫他們的。真正不要臉。

王道仁 提到...

謝謝Jon的意見,我想感謝上帝和感謝人並不衝突,對參與或幫助我們的人,我們也充滿感恩,並且也感謝上帝。

感謝上帝是因為我們相信上帝在其中也有參與,甚至人活著也是靠著上帝。這一點上面,由於每個人相信的會不一樣,因此也不應強加在別人身上。

對美國基督徒的反省是很好的,這也是我們基督徒必須不斷注意和學習的,就是不應忽略對人的感謝。

至於上帝作為父親的比喻,我認為假若上帝真的創造了人,稱上帝為人們的父親是可以理解的。當然每個人所相信的不一樣,在此僅說明基督徒的理解。